投訴主題:蘇寧實體店索尼專柜以樣機充新機出售 | |
投訴目標:蘇寧上海長寧路店 | 投 訴 人:周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3-16 | 投訴地區:上海市 |
2015年3月14日我在蘇寧長寧路店購買了索尼α5100型號的微單,當時導購員董毅開價3288元,我同意購買。但之后又額外收取了400元配件費用,并未開具發票。我認為導購員脫離門店自行操作,拿便宜的配件當原配賣的嫌疑很大。然后在拿貨的時候,其拿貨時間相當的長,貨拿來之后,盒子是發熱的。雖然盒子是當面打開的,但是拿出后我發現背后顯示屏有很多手印,但本著對蘇寧電器的信任,當時我并未懷疑。可拿回家后,發現鏡頭內部有細小的一圈小刮痕,實在令人忍無可忍。如果是新機的話,絕不可能有那么多小刮痕。只有樣機鏡頭才會出現此情況。如果是新機的話,主機和鏡頭應該都是未拆封的,放在包裝盒里的。但現在盒子里鏡頭的情況是可以推斷出此鏡頭拿出來當過樣機使用的,所以我無法相信其主機是未被使用的新機。蘇寧店導購員董毅拿樣機重新回籠包裝充新機購買,且其操作不符合法律規范,希望有關部門能替我主持公道,嚴懲奸商。 我之前與導購員董毅也進行過溝通,我要求退回此相機,但其只愿更換鏡頭,并不肯退回此相機。但我實在無法再繼續信任此人及這家門店,希望以發票原價退回該相機。至于400元的配件因尚未取得發票,因此門店必定不承認且不退貨,對此我也認了,因為缺乏證據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懇請315能幫我進行維權,將樣機退回。 由于刮痕比較細小,上傳的圖片難以辨認,但肉眼可辨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