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惠普筆記本電腦保修期內不提供保修服務 | |
投訴目標:惠普 | 投 訴 人:黃先生 |
投訴時間:2014-10-10 | 投訴地區(qū):湖北省 |
2014年7月下旬通過國美在線購買的惠普DV4-5a03TX筆記本電腦 ,價格3080元,已通過網絡付款,國美網絡平臺上上海的銷售商(唐*,18016404***)也提供了機打發(fā)票,使用不到1個月,電腦便無法開機,期間未發(fā)生人為損傷電腦的行為,后于2014年9月下旬送至武漢市的惠普金牌維修中心,經現場維修人員檢修確認屬于主板損壞,且本人也現場詢問該電腦是否為非原廠出貨的產品,得到的答復為該電腦是原裝出廠,非返修品,但其告知該產品生產日期為2012年,很有可能被北京總部售后拒保修,需要等他們的回復,于是對方收了我的電腦(不含電池),保修卡及發(fā)票,并開具了維修單給我,讓我等通知,在10月9日,正式收到武漢惠普金牌維修的通知,因出廠日期較早,北京售后中心答復不提供免費保修服務,請和銷售商協(xié)商解決,我中間了聯系了上海的銷售商,但對方說也已努力幫我聯系上游出貨方解決,但未果,讓我先通過315投訴,請求給予幫助,目前電腦、發(fā)票都還在維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