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5日我和家人去五福路營業廳花了近4千元(手機3999,強行要充200元話費)用我的身份證號買了一個電信版合約機蘋果5手機,并綁定了我家人電信的一個手機號153。回去登陸官網查詢真偽時,發現手機是已經被激活20多天的舊機子。(而當時買的時候對方說是未激活的。)第二天我們找商家解釋,因懷疑是官翻機,商家同意換貨。商家給我們換了一臺自稱是未激活的新機,我們回去后發現又上當了,再次找這個營業廳。營業廳的人員李燕(工號20518 )再次把一臺稱是領導的新機子換給了我們,當日下午,我們發現機子仍然是已經被激活20多天的舊機子,再次找到五福路營業廳。工作人員李燕跟我們協商,把這臺手機退貨,當場退還我們現金4199元。今年2月份、3月份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五福路營業廳從我家人的手機賬戶里面扣了200元,并于每月仍然劃扣已退貨機子的合約話費129元。 我和家人為了這件事情跑過該營業廳多趟,當昨天晚上知曉3月份又被劃扣129元合約話費時,才知道我們還在被欺騙中。合約機早退了,還在按合約扣我家人的話費,從精神和物質上都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希望能借這個平臺幫助我們討回個公道!謝謝! 我們能提供的證據有: 當時我退貨時,把紅色合約紙張、手機的包裝和驗證碼、工作人員的工牌都拍了照片。另外,退貨前曾經在電信服務電話投訴過有電話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