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國聯通運城分公司河東東街營業廳辦理了iphone8G合約機業務,合約機套餐為每月156元簽約12個月,合約總價格為3499元,其中購機費2399元,贈送話費為1100元,由于辦理時已到12月底,和營業廳業務員溝通為下月生效(即2014年1月開始執行合約計劃),但在2014年1月聯通官網此款iphone8G手機已降價為2999元,156元12月套餐價格變為購機款1799元,贈送話費為1200元,由于本人辦理的合約為2014年1月才生效,就此產生的差價與聯通運城分公司客服(035910010)進行電話溝通,客服拒絕按2014年1月新合約執行,說是我12月辦理的(本人雖然是12月份辦理的但是我的合約計劃卻是2014年1月生效,而不是12月份),客服做了記錄并說運城聯通銷售會電話解釋,今天上午運城聯通銷售客服給我打了電話,但是說話模棱兩可,說要與領導溝通后回復,本人覺得希望不太大所以向315進行求救,之前在315質量萬里行辦理過投訴業務,問題都解決了所以這次還是找到315希望能幫忙解決!不管辦成與否,本人均非常感謝315的幫助! 本人認為聯通運城分公司應給我補差價,因為本人辦理的合約是在2014年1月才生效,2013年12月并沒有執行156元合約計劃,2014年1月聯通全網掉價,本人辦理的套餐應該按2014年1月份新套餐執行,本人不需要退款或者解約,只需要將補償金額以話費形式返還就可。本人預存話費損失100元、購機費損失600元,營業廳又讓多交了300元預存話費,希望315能為我做主,能讓聯通公司公平對待消費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