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奔馳4S店維修坑客戶貓膩 | |
投訴目標:奔馳 | 投 訴 人:黃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4-18 | 投訴地區(qū):福建省 |
廈門海滄奔馳4S店不負責任的維修事件 本人奔馳E280型車,因事故于2013年10月21日委托廈門東之星汽車銷售公司(海滄奔馳4S店)維修。接待員肖女士承諾保險定損、維修全程,維修后的安全性能全由他們一包到底,到時只管滿意取車。23日接到4頁紙羅列50余項更換配件清單,價格高達66705元需要簽認。但并沒有任何注明或交代車底盤漏油問題(有傳真清單為證)。2013年11月8號提車時,肖女士反復提洗玻璃水膠皮管老化問題。我們提出車前大燈需更換配對,額外自費花了15355.06元。這次維修總價高達:8萬2千余元。但肖女士自始至終沒提及車底盤油漬問題。因此值得特別指出: 1、提車時肖女士有意打下伏筆,拿出4頁紙50余項配件更換清單,一再說明僅是帳單簽字認帳手續(xù)而已,并不告知最后有一頁小小角落的重要文字,而是一再催促我們簽字提車。維修近一個月,從沒通知我們驗證新舊配件更換認定和車子任何別的問題(僅提玻璃水膠皮管老化)。 2、提車后發(fā)現車前部有異響。身為接待員的肖女士竟然能遠程準確判定是方向機漏油,指導我買油加上,果真見效,“令人佩服“。當找肖女士交涉時,她拿出自稱是車子進廠時檢修工的"查驗問題報告清單"注明有底盤漏油。此前我們從沒見過這張紙條(已拍照留存)。這是暴露他們蓄謀造假的重要證據:車子入廠定損是2013年10月21號,那張手寫的查驗報告注明2013年11月5號。照常規(guī)他們的報告單一定是電子檔打印清單。而肖女士說入廠當時就有報告清單自相矛盾,與事實不符,可以說明他們制造假文檔,有違規(guī)違法之嫌。 3、 之后與該公司何再天主管交涉,肖女士在場。他們都承認他們有責任,只是溝通有問題,愿意私了。他們同時與維修人員商量幾個處理方案:1)更換密閉油封,(他們不愿這么做)。2)更換方向機翻新的總成約5千余元,要求我們支付一半(我們沒答應)。3)人工費全由他們代勞,免費。(2014年3月10日的這些交涉談話都有錄音為證)。過后再次聯系肖女士、何主管,他們態(tài)度又有重大變化,提出更換原裝全新方向機總成,價格需6萬多元,要求我們支付一半,人工費全免(有錄音為證)。 鑒于此,我們投訴到他們4S店高崎總部,但沒有回音。我們只有投訴求助你們,請求給予一個公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