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2月19日在寧夏金島4S店買的帕薩特御尊版,當時搞活動全款付清送8000元大禮包,內容是貼膜、腳墊和蘋果5手機一部,我全款付完說膜和腳墊過兩天隊排上了就可以過來弄,當時銷售顧問說膜是三選一,可到我貼的那天直接被告知就這一款膜,不貼就算了,我只好同意。當時手機說要等半個月,我讓人家銷售人員給我寫個證明說明我的手機沒有拿,人家說不用寫,這是上海大眾統一搞的一次活動,店里都有海報的,不會騙你一家的,我們也就相信了,結果等了一個月那邊客服打電話讓我過去領手機,說是到了,可我到他們4S店的時候被告知合同里面沒有寫明這一項,所以沒有手機,而且以前接待我的那個銷售顧問在半個月前辭職了,現在沒有合同他們不給手機,而且服務態度特別差,說是沒有管事的人,直接不理我,我想之前的銷售人員辭職了,金島4S店在呢啊?為什么就沒人管我這個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