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淘寶買家惡意退款 | |
投訴目標:淘寶買家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6-29 | 投訴地區:湖南省 |
本人為賣家,在閑魚賣二手相機,包郵總共230. 2016年6月12號買家簽收,以無充電器、閃光燈、成色等理由要求賣家退錢,賣家不同意,要求買家退貨!買家申請退貨,賣家同意。買家硬是不退貨,閑魚留言不回,電話也不接!等退貨申請最后三小時,買家居然修改成退款不退貨,要求退款金額從200-201!6月12號簽收到今天6月29號,為時18天!賣家想淘寶介入都介入不了,說時間未到售后申請15天!難道這種惡意買家到時間一直修改退款申請,賣家就得一直等,一直被拖著嗎?商品本身就無質量問題,更何況是二手商品!商品有問題為什么在賣家同意退貨后,買家不退貨,反而申請全額退款? 淘寶根本不作為,不維護賣家權利!在淘寶投訴兩次,無數次聯系淘寶客服,淘寶每次都敷衍,根本不作為,冠冕堂皇的要求買賣雙方友好協商。試問,賣家給買家留言不回,電話不接,怎么協商!如果能協商我還找淘寶客服干嗎? 人輕力薄,希望315的各位領導幫幫忙,督促淘寶,順利解決這筆揪心的交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