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小米電視屏碎 售后推卸責任 | |
投訴目標:小米 | 投 訴 人:石女士 |
投訴時間:2014-10-23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7月29日搶購到小米電視2,30日送到,外包裝無破損,開箱后未發現電視機表面有破損,通電后(通電時間很短)也沒發現異常,于是簽收。第二天也就是31日安裝師傅上門,安好掛架后將電視掛好,通電要選節目時發現電視機左上角屏幕有一塊內屏碎裂,師傅當時用ipad拍了照并傳給了售后(或是維修點),告訴我們后面會有售后聯系我們,就離開了。隨后就是與小米的不斷交涉。8月1號,在無任何專業檢測的情況下小米得出結論并電話通知:人為原因,不予保修。電視買了只有兩天,完全沒有在無外人的情況下打開過,家里又沒有小孩,怎么就成了人為原因要消費者買單? 前后不到3天,小米就完全推脫了其售后責任。電視機現已在家里放了足足兩個多月,墻上只有一個空空的架子。希望小米能承擔起自己的售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