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交房日期3013年5月1日,至今未通水、通氣,有電,電器未安裝; 2、交房區域用簡易鋼瓦圈圍,無活動場所、無停車場所; 3、本產品為精裝房,與樣板房裝修質量差別較大; 4、被要求業主先簽字收房,再提整改方案(不理解),否則不予辦理甚至不讓業主進入房屋查看,辦理人員說:“你不簽,損失的是你自己,我們沒損失,公司規定的我們也沒辦法。” 5、20左右平米房間地面南北落差居然有5~6公分之多(平整度),10平米左右房間也有3~4公分落差,(看樣子家具要特制了不然沒辦法擺平),地板空洞現象嚴重,(踩東面西面鼓起踩西面東面鼓起) 6、休息區域衛生間無法洗澡、無熱水設施只能洗冷水臉,與簽訂購房合同前承諾的不一致(承諾裝修前通知業主選定裝修風格和細節的); 7、裝修質量粗糙,有明顯粗制濫造跡象,隔斷墻面已有開裂現象(維修方法是簡單刮灰),更嚴重的是陽臺雨水口居然高于其它地方(有積水); 8、以上現象5月底已口頭提出,至今未回復,還是被要求必須先簽字收房后再作處理,問題是我們簽收后誰能保證結果? 本人已不知該如何處理該問題,只得求助貴機構,跪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