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通用別克汽車英朗電瓶虧電不給更換 | |
投訴目標:上海通用別克汽車 | 投 訴 人:趙先生 |
投訴時間:2014-10-22 | 投訴地區:山東省 |
我于2013年3月31日在濰坊瑞通別克4S店購買別克英朗XT一部,一直在濰坊瑞通別克4S店進行保養,行駛一年多來一直狀況良好。2014年9月19日,在瑞通別克4S店做常規保養,行車里程為12800km,維保人員發現變速箱有點滲油,懷疑是變速箱油封問題,建議進行免費更換。因10月國慶需要自駕游,且車輛在維保期限,故同意更換。車輛在4S店停放一晚后,第二天下午我將車提走。9月26日,車輛啟動不了,故障代碼:CODE 68。致電4S救援后,到瑞通別克4S店檢查后,維修人員檢測:汽車無任何加裝設備,電瓶、發電機都正常,也無任何漏電、偷電設備,遂提車。10月9日,車輛再次無法啟動,致電4S救援后,到瑞通別克4S店檢查后,依舊正常。當時就要去更換電瓶,但維修人員答復:電瓶更換需要走流程,充4放2,確定電瓶壞才能進行更換。因為我還有事情處理,時間緊張來不及,遂提車。10月22日,車輛第三次出現無法正常啟動,救援后到4S店,經現場用電瓶檢測儀檢測:建議更換電瓶。但維修人員與所謂的領導溝通后,再次提車進行充電后檢測,如果檢測正常則不能進行更換電瓶。我想請問:作為一名老司機,我開車已達10多年,在正常用車的情況下,車輛無任何改裝、加裝,接二連三的出現車輛無法啟動的情況,如果4S說不是電瓶的問題,那么請問:車輛買了剛剛一年多,每天都正常使用,也無出現事故,為什么在正常維保后會頻頻出現無法正常啟動的問題?我想4S給我找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