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比亞迪汽車實際購車付款總金額與發票金額不符 | |
投訴目標:比亞迪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9-18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基本情況: 本人與上月購買比亞迪思銳橋車一輛,當時與4S店協商的價格的包牌12萬(含車款、稅金、基本保險費用)。上周拿到所有發票后發現發票總金額為118540,少了1460元,去除上牌費用500元后仍有960元的差額不知去向。 買車時銷售顧問羅列費用時稅金算的是九千多,實際最后發票顯示的是八千多,據此我認為這部分差額一沒有進入車款,二沒有用于交稅,理應返還消費者。否則請比亞迪說明這960元錢去哪了???? 以上問題向4S店和比亞迪公司投訴后,比亞迪方面僅同意讓4S店補開贈品發票,本人沒有接受。如果按照比亞迪及4S店的說法,這筆錢用于贈品費用(據說是前擋膜),那么請比亞迪及4S店回答以下小民兩個疑問: 1、贈品如果是拿錢買的,那還叫贈品嗎? 2、退一步講:即使按照4S店的說法,這960元是用來買前擋膜的,那么請問4S店在消費者不知情(不知商品名稱、價格、品牌、數量)的情況下,是不是強買強賣? 3、據我所知在比亞迪南京雨潤4S店購買汽車的其他車友,大部分也贈送了前擋膜。那其他消費者的發票金額是不是也對不上?如果其他人的金額能對上,那么何來所謂贈品費用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