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6月2日到上海金高路2330號上海煒業亨龍4S店咨詢購車,標致408, 2013款 2.0L 手動 舒適版 原價131900元,跟銷售談妥車價優惠3萬2千元,后簽訂購車合同時,銷售人員告知有報備費1500元,服務費1000元,出庫費1000元,PDI檢測費1000元,總共4500元,這4項費用是必須要出的,每個人每家4S店都必須要出的,跟購置稅一樣,所以就當場簽訂了合同并且付了5000元定金。但是經過了解,出庫費,服務費,PDI檢測費等費用是4S店自行設立名目收取,各店也無統一標準,即使經銷商必須繳納出庫費給廠家,這些費用也應該算在經銷商的成本之內,由經銷商自行消化,而不應該讓消費者來承擔。同樣,車輛檢測費也是相同的道理。由廠家運過來的車輛,檢測車輛各個方面的情況,保養好車輛,應該屬于經銷商的職責范圍之內,而不應再向消費者收取所謂的檢測費。并且銷售人員不應該在價格上欺騙消費者,如果車價不能優惠3萬2,也應明確告知再繼續討價還價,而不是表面上答應車價優惠,然而背地里欺騙消費者,設立價格陷阱讓消費者鉆,想盡一切辦法讓消費者簽合同,付定金,一旦購車合同已簽,消費者退車退定金或者投訴,都需要耽誤很多時間。希望315中國質量萬里行能夠將這一變相加價和不合理收費現象曝光,幫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保護人民利益不受損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