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墨教授
作者:Prof.EricK.Clemons/艾墨教授 MarkHutchinson/夏智誠 LIUFengMing/劉鳳鳴
翻譯:金芙杰
一、引言
目前,中國需要在工業創新方面取得突破。中國作為廉價勞動力的供給方的模式,基本已經發展到了可能的上限。通過加強工藝流程創新,中國將獲得勞動力生產效率提高、工資水平提升等好處。而更為根本性的技術和產品創新,將催生更加獨特、存在更大市場需求的中國產品及中國品牌。這比之于單純依賴于中國加工質量和成本效率的方式,將會帶來更高的就業率和工資率提升。成功的創新將形成工業化國家之間“競優”(racetothetop)的格局,改變目前“競次”(racetothebottom)的現狀。而低成本競爭,即“競次”正是目前中國工資率維持低水平,中國工業產品制造成本被盡力壓低等現狀的原因之一。
二、知識產權價值的改變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的先行仿效
每個國家都會隨著自身經濟發展狀況而相應地調整關于知識產權的策略和政策。初始階段,大多數國家都會采用相對寬松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這也是經濟仍處于發展階段,還在追趕技術更為先進的鄰國的國家中的最為常見、最為盈利的策略。簡單來說,因為一個國家自身擁有較少需要保護的知識產權,因此短期內保護知識產權的收益有限,而仿效其它國家的知識產權收益則更高。
上述情況并不能作為對抄襲知識產權的辯護。依照一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依照該國所締結的諸如世界貿易組織的TRIPS協定等雙邊或多邊協定項下的國際責任,未獲得授權而在該國國內抄襲其它國家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可能是非法的,也可能并不是非法的。而出口涉及到侵犯其它國家知識產權的產品,無論在哪個國家,基本都肯定是非法行為。
但是,抄襲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抄襲知識產權的經濟動機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上述情況也不能成為對抄襲知識產權的道德性評估。或許有人會爭辯說:如果抄襲知識產權的產品并未吞噬知識產權所有人的產品銷量,那么,抄襲知識產權從而在更低價格上供應產品,就并不損害知識產權所有人。如果這部分抄襲知識產權的產品只銷售給那些無力支付正規商品價格的消費者,那么銷售總額將會提升,而合法銷售額部分并不會因此下降。無謂損失“DeadweightLoss”這個經濟學術語,就是指未能實現的在高于成本的價格下銷售更多產品的機會。銷售以抄襲知識產權而生產的廉價商品的做法,或許可以減少這樣的無謂損失。可以確定,這會讓很多消費者感到高興。并且這可以在不損害知識產權擁有者利益的條件下實現。再來看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未經授權而使用知識產權來生產救命藥品,使得那些本來買不起正規救命藥品的消費者亦能廉價購得這種未經授權的救命藥品,那么,有人可能會認為此種抄襲知識產權行為在本質上卻是非常道德的。然而,抄襲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否道德與抄襲知識產權的經濟動機,亦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三、知識產權價值的改變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的后行保護
當一個國家的經濟更為發達,且與其貿易伙伴國的經濟狀況相近時,該國對待知識產權的態度也會發生變化。抄襲對該國經濟不再重要,對未來增長的貢獻也有所下降。抄襲不再是普遍現象。這樣的變化不完全來自貿易伙伴國的投訴,或者國內新法規的出臺、新的道德問題關注,而是國內經濟發展不可避免的要求。正如上文所述,新興經濟體抄襲鄰國的知識產權的行為收益高、損失小。
該國出口產品的技術水平比不過更先進競爭對手的產品,而且只有很小部分是真正具有創新性的。抄襲知識產權可以提高該國出口產品的質量,至少比其國內產品質量要好。隨著時間推移,可供抄襲的對象在逐漸減少,并最終縮減至可忽略的程度。
與此同時,當一國減少仿冒知識產權時,也會開始創造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
顯然,每個國家的發展都需要創新,不僅是為了避免經濟增長的停滯,更重要的,是防止一步一步地落后于世界水平。蘋果企業最近推出了第三代iPad,配備有4G技術、更好的顯示屏、更快的處理器、語音識別技術,以及更先進的照相機。
蘋果企業再一次獲取了創新的豐厚利潤,而中國獲得的不過是富士康加工廠員工的工資而已。有目共睹,蘋果企業的股價在過去5年中實現了5倍的增長,而同一時期內,富士康的股價則下跌了一半。對于富士康以及任何其它中國企業,低成本競爭正變得日益艱難。隨著經濟的發展,每個國家都會逐漸意識到,總有其它的國家和地區可以提供更為廉價的勞動力。
然而,只有當知識產權得到保護,且廣義的公平競爭規則得到遵守時,一國才愿意投資于知識產權創造。更準確地說,無論是本國企業,還是在該國運營的跨國企業,只有當確信可以得到公平競爭的機會,確信可以期望獲得應得的投資收益時,才愿意在該國境內投資。
美國是隨著經濟增長發達,逐漸實現了從知識產權的抄襲者到知識產權創造者和保護者的轉型。中國也幾乎肯定要走此必經之路。
目前美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并非因為美國比其他國家更道德,而是因為美國比其他國家從保護知識產權中能得到的利益更多。中國也將出于同樣的原因,開始保護知識產權。中國保護知識產權,不是因為其貿易伙伴國有如此之要求,而是因為其本國企業的要求。中國企業要求政府保護知識產權,不僅為了產品銷售到其它國家時不會受到進口限制,而且也為了保障自身的產品研發,以便進入高利潤行業,如消費電子商品、耐用消費品、航空用電子設備、客機制造、醫藥、生物技術以及生命科學領域。在實行投資決策時,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企業財務的重要性將在下面加以詳述。簡言之,企業需要相信競爭環境足夠公平,以保證其可以獲得投資收益;競爭環境也要足夠穩定,以使其有信心在足夠長的時間內獲得投資回報,以計算預期的投資收益。
如果中國企業要參與高利潤額行業的競爭,它們所生產的產品就必須不僅與其它地方的產品同樣好,而且實際上還要更新、更好。幾乎所有的利潤額,都被最熱門的新產品所獲得。藥品專利過期后,價格就變得非常便宜。同樣地,過時的蘋果企業的技術貶值也很迅速。新的iPad3定價與iPad2持平。因此iPad3新產品發布時,各款iPad2價格下降了16%至20%。同樣,當iPhone4S推出時,iPhone各型號產品價格降幅也超過20%。甚至在某些情況下,8G存儲量的iPhone3可以用0.99美元的價格獲得。
這個價格甚至遠低于8G存儲條的成本!但是,為了實現產品更新、更好的目標,需要產品研發和創新,以及對創新成果商品化的投資。
四、對知識產權的投資需要可預測的法律環境
基于創新的戰略需要可預測的、穩定的法律環境。這是因為企業需要在一段時期內持續性地投資,以便獲得投資收益。企業要確信它們可以事先規劃,要確信如果從當前開始進行較長周期的創新投資,未來的商業環境會允許它們獲得收益。
即使在最樂觀的條件下,創新也總是具有風險的。由于以下原因,創新需要穩定的環境:
科研本身周期很長,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研究者對研究的結果,以及研究課題所需要的時間并不總是確定的。對醫藥科學、生物技術、生命科學等而言,尤其如此。長周期、高不確定的研發過程已是風險重重,絕不可再讓企業因能否獲得高風險研發投資回報的不確定性,使之雪上加霜。
通過估計市場份額的增加、利潤率的提高,以及這些市場份額和利潤率能給它們帶來的競爭優勢的時間長短,企業才能估算出其創新投資的回報。此種關于創新投資回報的估算,要求企業明確知道它們確實可以獲得這些競爭優勢,并且要求法律環境足夠穩定,以使企業得以估計這些競爭優勢可以享受知識產權保護的時間。
創新成果的商業化過程需要高成本投入。通常情況下,需要設計研發全新的生產技術,需要安裝全新的生產設施。企業只有相信它們能夠獲得創新投資的收益時,才會進行這些投資。
創新成果的商業化過程耗時頗長時,因為需要相關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以達到完全適應生產要求、運行完全可靠。無論對增量過程的完善創新,還是對根本的、開拓性創新,皆是如此。同樣,企業只有相信商業環境能允許它們在較長時間內獲得創新投資的收益時,才會進行這些投資。
創新成果的商業化過程對合資企業和跨境企業合作而言,會更加耗費時間。參與合作的各方企業共同開發的創新技術也更容易被暴露和竊取。特別是,就目前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而言,外國企業往往在創新方面更有經驗,因此,合資企業的模式作為中國企業對創新所需知識的加快獲取機制,對中國企業格外有吸引力。
然而,不幸的是,由于各種歷史原因,外國企業在缺乏可靠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時間持續的確定性時,可能并不愿意讓中國企業分享它們的最新研究進展。
如果企業不確定他們未來能夠從今天的高成本創新投資中獲益,它們就不會進行這些投資。企業總是可以找到更安全、收益更可靠的其它投資,即使這些投資與創新投資相比,對企業自身或對中國而言都收益更小。
即便是高科技企業也傾向投資于更安全的項目,如局部的技術工藝改進,甚至投資于房地產炒作,而不選擇投資于新的電信或互聯網產品和服務,因為這些更安全的投資可以給企業帶來更高的風險調整回報率。
即使在最理想的情況下,這些投資也往往是過度投資、重復投資;在最不理想的條件下,這些投資甚至是投機行為,而且可能使通貨膨脹惡化。這樣的投資對中國或對中國產業的增長收效甚微。創新和科研成果的商業化將不能進行,因為與創新相關的投資項目被認為風險調整回報率過低。
五、我們的建議
我們的建議很簡單:
中國應當在效仿任何一個國家的工業化過程的同時,也應效仿該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例如參照美國或德國的經驗;中國監管部門和有關部委的負責人應公開申明支持新的知識產權制度,并保證無論是外資還是內資企業,無論國有還是非國有企業,都在平等、公平的規則下參與競爭。
中國法院和行政機關應在其司法判決或行政決策中明示: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所有企業在中國都處于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在中國的所有企業,無論是外資還是內資企業,無論國有還是非國有企業都一視同仁。
以上這些建議意味著,企業研發創新性的知識產權能夠得到保護,以防止來自外資企業、本國私營企業,甚至中國國有企業的不正當競爭。無論是外資企業、本國私營企業,甚至中國國有企業在中國投資時,在員工待遇、環境影響、注冊、稅務等方面,都應該遵照完全相同的標準。通過減少中國企業享有的競爭優勢,卻居然可以提高中國經濟的競爭力,這似乎是矛盾的。但是歷史經驗支持我們的觀點。當所有公司企業等都感覺對吸引資本有足夠的保障,亦對投資未來的長期項目有足夠的保障時,經濟才能增長。
我們猜測還有一個領域,中國的商業政策可能需要重新審視。與西方的同行一樣,中國的政界和商界領導人會在任期結束時進行業績評估。同樣與西方類似,這樣的做法可能導致對長期投資的極大抑制,因為投資的成本是在現任領導人的任期內發生的,而投資的收益將歸功于其繼任者。我們在西方已經設計出更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解決此種問題。我們有信心,中國同樣可以做到。
其它相關的問題將由市場機制來解決。中國企業將投資于開發和銷售最有吸引力的產品,提供給中國消費者,并最終銷往世界市場。
外國企業也將在中國投資,將產品銷售給中國消費者,同樣地,亦會將在中國生產的產品銷往世界。由此創造的良好機遇也將吸引那些目前移民于西方的,或者在西方接受高等教育后居住國外的大批人才回到中國。
我們有信心地認為,這些改進甚至能夠幫助中國解決許多環境問題。當企業對其創新投資的安全性沒有保障時,它們會盡快獲取收益,并從速退出。這些不具有可持續性的投資,主要源于對中國的法律和市場競爭環境的擔憂。盡快獲取收益,從速退出,且無視可持續性的做法,必然會導致環境破壞。而著眼于長期收益的長遠投資,則必然形成可持續性,并且減小投資對環境的影響。
我們在后續專欄文章中會就此問題展開詳細探討。
隨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中國的經濟將在其國內投資、自主創新及國際競爭力方面不斷迅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