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徐小成 記者李 艷)日前,內蒙古計量院完成了全區前三季度眼鏡產品生產許可發證/換證時配裝眼鏡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共計檢驗配裝眼鏡67批次,合格59批次,批次合格率為88.1%。
檢驗不合格項主要為眼鏡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和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超過國家允許標準,這些沒有達到國家標準的眼鏡會給眼鏡佩戴者造成頭暈、視物不清、近視度數加深等危害。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區眼鏡店存在無證營業或生產許可證資質過期不按時申請驗審換證現象。個別眼鏡店為了逃避辦證或換證時的資質審驗費及眼鏡產品檢驗費,故意不辦證或到期換證。還有一部分眼鏡店不具備驗光配鏡生產加工條件,達不到辦理眼鏡生產許可資質的要求,仍然從事驗光配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