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次共抽查了廣州、深圳、韶關、陽江、肇慶、清遠、潮州等7地市流通領域31家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個體經營戶所經銷的43家生產企業生產的食醋5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為54%。剔除純標簽和凈含量不合格的10批次,則內在質量合格37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74%。
據介紹,流通領域食醋的質量一般,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標簽標識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仍然明顯,其次是超范圍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本次抽查的50批次商品中,標簽單項合格率為54.0%,有23批次產品標簽不合格。此次還抽查50批次食醋商品,檢驗了山梨酸和苯甲酸2種防腐劑,以及糖精鈉、甜蜜素和安塞蜜3種甜味劑。但檢查中發現在12批次產品不同程度添加了甜味劑。此外,有兩批次商品超量使用苯甲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