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廣州市規劃局副巡視員李朝純與各業務處室領導共接待來訪群眾6批,共10人次,主要涉及規劃驗收等問題。
配套沒跟上能否驗收?
前進路54號綜合樓房改房,現居住著29戶退伍軍人,目前還未能辦理房產證。據了解,該樓用地屬于軍隊移交地方的歷史用地,規劃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拆除該地塊上的一棟8層舊住宅和正在使用的6層舊辦公用房,新建配套設施幼兒園。目前,8層住宅樓已拆除完畢,但6層辦公房未能拆除,幼兒園配套建設未落實。該公司提出因資金困難,“周邊也沒什么人要入園”為由,提出能否取消幼兒園配套,給于規劃驗收。
對業主提出的要求,市規劃局有關人士表示,應當按照規劃落實公建配套建設幼兒園,公建配套設施是規劃部門依據法定技術指標批準的。但規劃局將根據情況研究探討對29戶小業主房局部驗收的可能性。
裝修要出示規劃許可證?
楊小姐所屬公司在海珠區革新路110號,已領取房產證,目前在裝修時,遇到“難題”,消防部門要求楊小姐所在公司出示“規劃許可證”。
對此,接訪領導稱,規劃許可證有兩種,一是用地許可證,一是建筑許可證,楊小姐公司的情況,不需要出示用地許可證或者紅線圖。如果進行房屋內部裝修,不需要申請規劃許可,如果進行外立面裝修,則需到規劃分局辦規劃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