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燕趙晚報陽臺地漏污水流入房間,泡壞木地板。
因排污管道堵塞,王女士家中陽臺上的地漏處涌出大量污水。由于屋內無人居住,地面被污水浸泡后造成木地板等物品的損壞。盡管小區物業疏通了排污管道,但物業認為管道堵塞是樓上住戶的原因,對造成的損失不應承擔責任。
陽臺地漏溢出污水
7月8日16時許,王女士接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電話,稱其在大經街附近天滋嘉鯉小區的房子漏水了。
“放下電話我就往家里跑,屋里還堆放著不少貨物呢。”做服裝生意的王女士急忙跑回家中。“還沒進屋,就看到大量污水從防盜門里向外溢出。”
一打開屋門,一股惡臭撲面而來。“地上到處是黑色的臟水,特別臭!”踩著遍地橫流的污水,王女士在陽臺上找到了它的“發源地”,原來全部是從陽臺的地漏里反涌出來的。而由于家中一直無人,污水從陽臺流進了屋里。
木地板鼓包變形
經物業維修人員搶修,地漏停止了污水的反涌,但近一百平方米的屋子地面已全部被污水浸泡。木質地板變了形,到處是鼓起的大包。同時,擺放在地板上的大量服裝貨物也被泡壞。
昨日下午,記者跟隨王女士來到其家里。打開防盜門后,屋內的氣味依舊是惡臭難聞。客廳的木地板中央部分全部向上拱起。踩上去后,記者明顯感覺到地板下面都是水。
在王女士家的陽臺上,記者看到了曾反涌出污水的地漏,此時地漏旁布滿了黑色的淤泥。“事發時陽臺附近的污水都已經沒過我的腳踝了。”王女士郁悶地說。
誰負責?業主物業各執一詞
“我覺得物業應該對這些泡壞的木地板負一定責任。”王女士說,她曾找到物業就家中物品的損失進行協商,但對方認為涌污水的主要原因,在于她家樓上的住戶用水不當才導致了下水管道的堵塞,物業不應該承擔木地板的損失。
據負責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的一位段姓經理講,王女士家住三樓,其整棟樓的排水管道經王女士家后,會避開樓下的兩層商鋪用房,直接流入地面的排水井。王女士家樓上的住戶在用水過程中,可能將一些如線頭、毛發、布條等雜物沖入下水管道,由于常年的累積造成了管道的堵塞,從而導致最底層王女士家的地漏污水外溢。因此,若是追究根本原因的話,王女士應當去尋找樓上各層的住戶進行協調解決。
“樓上有近30層的住戶,我該去找誰呢?難道我得挨家挨戶地去問嗎?”對于物業的解釋,王女士有些難以接受。
律師觀點
如果管道設計沒問題
責任應由樓上住戶共同承擔
據河北威侖律師事務所孫洪濤律師講,如果王女士所住樓房的排水系統在建設之初的設計沒有問題,并且物業部門沒有私自更改過下水管道位置的話,那么此次管道的堵塞就可能是由于王女士家樓上的住戶在常年的用水過程中因雜物與污水的共同排放所造成。因此,王女士家中木地板及部分貨物的損失就應當由樓上所有住戶共同承擔。
孫律師建議,王女士可先與房子的開發商及物業相關部門聯系,隨后再與樓上的各層住戶共同協商解決。(記者李兵)